經(jīng)常可以遇到一些申請人,開拒的收入證明,顯示的擔保人的收入水平非常高。然而沒有提供任何相以輔助的材料,因此遭到拒簽。
簽證專家提醒各位留學申請人:目前的簽證只單純提供資助人的收入證明是遠遠不能體現(xiàn)資金情況的。從2004年5月6日后,使館的要求是申請除需要提供擔保人的收入證明外,還需要提供擔保人的工資折、工資單或者個人所得稅稅單。但是最近有很多留學申請人到我們公司來咨詢,他們所提供的材料中確實提供了擔保人的工資單,同時也能體現(xiàn)出擔保人的年收入和收入證明上相符,但是還是遭到拒簽。在我們的簽證專家認真分析了學生的材料后,發(fā)現(xiàn)學生的擔保人是父母。他們在不同的單位,但是所提供的工資單幾乎完全一樣,不論是格式還是所用的紙張。這樣的材料是非常不合乎邏輯的。而且如果擔保人在不同的單位,要提醒大家的是收入證明開拒的也不應該完全一樣。格式和措辭上都應該有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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