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天津機場邊檢站獲悉,斯里蘭卡自今年1月1日開始取消落地簽證政策,要求入、過境斯且停留期不超過6個月的外國人,入境前在網(wǎng)上申請電子旅行許可(簡稱ETA)。獲ETA者在斯里蘭卡入境口岸將獲發(fā)停留期最多為30天的簽證,如需延期至90天,應再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請。
據(jù)介紹,因公人員赴斯維持現(xiàn)行做法,機組人員和船員免辦ETA。ETA的申請程序為:登錄ETA系統(tǒng)(網(wǎng)址:www.eta.gov.lk,有中文服務)填寫申請,用信用卡支付簽證費后提交,申請者將在24小時內(nèi)收到批準通知或轉辦通知。獲批準通知的申請人應打印該通知并隨身攜帶,入境時出示。收到轉辦通知者應聯(lián)系就近的斯使領館。
如入境者未事先取得ETA,可在班達拉奈克國際機場ETA柜臺申請,旅游、商務簽證費用為75美元,過境簽證為25美元,可用信用卡或人民幣、港幣、美元、歐元、日元等主要貨幣支付。獲批準通知的旅客即可入境,獲轉辦通知的旅客將被原機遣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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